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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房东竟照宾馆标准按天收钱 法院立案

    来源:楚天都市报 时间:2007-10-22 点击:

    房客交了3个月的房租只住了半个月,房东就违约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租户要求退还房租,房东竟然要按照住宾馆的标准按天收钱——这样一来,半个月的房费就超过了3个月的房租。

    肖希(化名)是黄石市某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8月初,为备考全国司法考试,租住在武昌蔡家咀社区张硅(化名)的私房里。双方约定租期3个月,肖希一次性交了3个月的房租1250元和50元的水电费,共计1300元。

      半个月后,因单位有事,肖希暂回黄石。谁知10多天后回来,却发现房间钥匙换了,房客成了别人。

      她找到房东交涉。张硅说,因那段时间没有见到她,以为她不住了,就把她的行李搬了出来,租给别人了。肖希认为他侵害了自己的居住权,但不予追究,要他退还余下的房租就行了。

      张硅却不愿退钱。多次讨要无果,肖希情绪激动起来,言语不免有些冲撞。两人僵持不下。

      肖希找到蔡家咀社区居委会请求调解,甚至表示,哪怕对方只退还700元也行。可张硅仍然要按宾馆标准收费。同时,他自称挨了肖希的骂,名誉受到损害,“骂一句,赔一万元;骂两句,赔两万。”

      社区民调主任何国元几次调解无果,又请来街道司法所介入调解。可张硅态度强硬,不愿让步。水果湖街司法所所长徐洪建议肖希向法院起诉。

      18日,肖希向水果湖法庭提起上诉,已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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