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一个月不说,交房时连道路、绿化等都还没完工,购房人投诉后,违约开发商受到了市开发办和工商局的联合查处。
日前,一位购房人向市开发办投诉,他在江夏滨湖春天楼盘购买了3套住宅房,合同约定5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直到6月30日才交房,交房时不仅无法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且现场道路、绿化等均未完工,水、电表均未安装到位。
查实后,市开发办和江夏区开发办督促开发商抓紧施工,将该公司的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向业主赔偿违约金。
市开发办提醒市民,市民如遇购房合同不公平或明显违约情况,可向市工商局和开发办反映, 电话分别为85633091、82600238-8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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