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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土地承包权承包期限30年太短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时间:2008-10-10 Tag: 点击:

    昨天,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流转等热点问题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要实现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需延长土地承包期限,让承包权可以长期化。

    土地承包权流转

    适度发展规模经营 避免大量农民失地

    新京报:你怎样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前往小岗村考察?

    党国英:小岗村在农村改革中具有象征意义,也是为继续改革释放一些信号。

    新京报:总书记在小岗村提到,要适度发展规模经营,你怎样理解“适度”?

    党国英:首先,适度规模经营和家庭承包是不矛盾的,不是说规模经营后就不要家庭承包了。适度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技术上的适度,就是说一个人不可能种十万亩地;另一个是社会关系上的适度,普遍来讲,农村人多地少,我算过一笔账,到2030年,要实现户均50亩都很困难,不可能一下子让那么多农民到城市去。所以,要警惕拔苗助长的开展规模化经营,以免造成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新京报:总书记在小岗村还提到,要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点《物权法》上也已经有明文规定。

    党国英:《物权法》里有一些地方是模糊的,它的提法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首先,它没有提到承包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如果不能抵押,农村金融开展起来就会很困难。

    此外,按照现行法律,土地承包权流转到村外另一个集体时,一般要村委会讨论通过,这也造成了流转不便,现在农村的承包权流转一直维持在20%左右,所以这些都需要细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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