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市场 >  正文
 
地震后 建筑业应关注六个法律问题
2008-07-16    来源: 中国建筑网    进入论坛

汶川大地震使很多建筑物倒塌并造成人员伤亡,也有很多在建项目受到损害,带来很多民法、刑法、行政法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或多或少会转化为司法问题,最后进入到司法程序,那么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看待?记者在灾区采访时发现,很多问题的实质处理依然非常模糊。 

不可抗力适用范围有多大

“5·12”大地震属不可抗力是没有争议的,但对建筑企业而言在多大范围内可以适用这个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适用不可抗力规则的范围应该限定在川、陕、甘等震中地区或地震灾区,不能将所有受到地震影响的地区都列入其内。因为本次地震范围影响极大,不仅国内大部分地区,甚至国外一些地区也都有明显震感。

但事实上,因地震导致在建工程财产、工期、人员损失和伤害的远不止上述3地,如果不可抗力适用范围界定过小,无疑将损害其他地区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很多建筑企业希望国家尽快确定本次地震的灾区范围。

余震是否适用不可抗力

我们不能轻视这样一个事实,在“5·12”大地震发生后,有些在建工程包括其他一些建筑都没有受到明显损害,但是在之后的余震中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原则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邓建中博士认为,不可抗力的定义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因此5月12日的主震可以认为是不可抗力,但是后面的余震,政府地震局都报告了。既然已经预见了,那么就不能定为不可抗力。

北航法学院讲师徐绪辉博士认为,虽然“5·12”地震发生后政府对余震发出了预报,但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不可预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余震虽然是可以预见的但仍然属于不可抗力。

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朱树英也认为,由于目前的科学水平仍不能对余震作准确预报,因此余震引起的各种损失仍适用于不可抗力原则。

工期可延后多少天

地震后灾区在建项目将大范围延期交付且适用不可抗力规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有些项目在地震后通过了当地政府组织的复工验收,开发商也明确下达了开工令,但由于材料、设备、劳动力等市场资源出现严重短缺,而不能实现正常施工,这种情况导致工期拖延怎么办?

在四川都江堰,一位项目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承建的某房地产项目在这次地震灾害中几乎没有受到损害,开发商在5月18日就要他们复工,但施工人员、物资、器械差不多都被征用了,根本无法开工,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究竟在谁呢?

据记者了解,在灾区,施工企业遇到的此类问题非常多,他们也非常担心,地震过后,这些工期究竟怎么算。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山东济宁开展建筑工程执法监察  
下一篇:河南吊销215家建筑企业生产许可证
论坛讨论
开盘直击 更多
 
>> 系列资讯
·专家是在给建筑商圆场吗? ·2007年江苏建筑业发展报告
·15万建筑能人年创产值过百亿 ·成都建筑工地100元/日招工难
·大庆市建筑业迎来新一轮技术革命 ·建筑业参与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支持
·中国建筑业协会呼吁出台建筑业万 ·西部地区建筑业协会联谊会吁请政
·灾后建筑业应关注的六个法律问题 ·夹江陶企抗灾自救迅速恢复生产
地产新闻
一周热门资讯排行榜
热门文章排行榜
虾说楼市
天下贴图
装修讨论
经济适用房

  中房网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诚邀加盟
  Copyright 2003-2006, 版权所有 CNFDC.COM.CN 鄂ICP备05001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