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实习生陈陶王帆见习记者严珑)首付款交了,购房合同也签了,想要拿钥匙装修新房,还得额外再交4385.7元。昨日,汉口三眼桥的罗先生致电楚天都市报,询问物业公司此举是不是乱收费。
据罗先生说,今年5月,他购买了位于汉口民意四路银邦大厦内的一套住房,当他去拿钥匙时,对方要他再交装修押金、装修材料承载费、预交出入电梯乘坐费等,合计4385.7元。由于对以上收费不满,罗先生没有交款。
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陶经理表示,收取这些费用是由于业主装修加大了物业公司的工作成本,并称别的物业公司都在收。
武汉市物价局房产处负责人说,该物业公司的上述收费中,装修材料承载费和预交出入电梯乘坐费(两项合计1474元)未经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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