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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七部曲”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06-09-06 点击:
       1.签署《三方合约》

      买卖双方需确认购买或出售物业,并落实详细交易条款。双方都必须仔细阅读条款,以免埋下隐患。

      2.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并确定由本人亲自签署,如果有按揭程序则要同时签署按揭申请文件。卖方则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房地产证、购房发票和国土证原件,由产权人亲自签署合约。

      3.办理交易审查结案

      买方要由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在中介人员的陪同下支付首期房款,并缴纳印花税、交易管理费;卖方所有产权人都必须到场办理手续,并收取首期房款,支付印花税、交易管理费。

      4.缴纳税费

      只需卖方一人到场办理即可。卖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在中介人员陪同下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5.到交易所签资料

      此过程只需买方一人到场办理,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中介公司人员陪同下办理。

      6.领取《国土证》缴纳税费

      买方携带身份证,在中介人员陪同下缴纳相关税费,其中国土证工本费33元和契税1.5%(或3%)。

      7.领取《房地产权证》

      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在中介人员陪同下,支付房产证工本费80元及10元国土证、房产证贴花,并一次性支付购房尾款。如果买方是以按揭方式买房,则需要中介公司办理,银行直接划款到前业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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